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24年东北师范大学“挑战杯”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3 22:07                     点击数:

各学院(部):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中国科协等部门举办的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实践性的创业竞赛。为进一步培养我校学生创新意识、启迪创意思维、提升创造能力,培育和选拔优秀的创新创业项目,学校决定举办2024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作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

二、竞赛组别

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竞赛设五个组别:

1. 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在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新材料、军民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 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城乡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 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金融与财经法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人力资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 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 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区域合作,在工业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三、赛事要求

1.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个项目报名学生人数不超过15人,指导教师不超过5人。

2.参赛项目须为本团队成员计划或实际正在经营的项目,项目本身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

3.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4.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四、赛程安排

1.宣传动员。各学院(部)广泛宣传,鼓励师生积极参与,指导学生按照优势互补、协同创新的原则选择优质创业项目,组建创业团队。

2.学院初赛(4月30日前)。各学院(部)举办学院初赛,遴选参加学校复赛的项目,并对推荐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优化提升。各参赛团队应在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申报参赛。

3.校级复赛(5月上旬)。学校组织专家学者根据评审标准确定入围决赛的参赛项目。

4.校级决赛(5月下旬)。决赛采用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竞赛将评选若干校级金奖、银奖、铜奖项目,并根据省赛组委会配额,从各项目中遴选优秀项目参加吉林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各学院(部)团委将《学院(部)“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项目信息汇总表》、项目计划书(具体形式与内容由团队自行设计)和项目展示PPT(不超过20页)汇总后,于4月3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以上材料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高旭君

电 话:85099382

邮 箱:cxcyb@nenu.edu.cn

教务处

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校团委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