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30 09:47                     点击数:

各学院(部)团委:

根据《吉林省共青团关于规范团员档案管理和团组织关系转移的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团员由一个基层团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团组织,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开具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证明被转移组织关系团员的政治身份。转移团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它对于保证团员的正常流动、加强团费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具有重要的意义。校团委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2019届毕业团员

二、时间及地点

63日—12日 北苑三楼B05

三、工作流程

1以各基层团委为单位,清查本单位各毕业生团费上缴情况(团费上缴至20196月),未上缴团费的同学待其上缴完后才能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并统一在团员证相应栏填写“因毕业组织关系转出,团费交至20196月”,转出时间统一填写“2019610日”。

2各单位在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前必须做好本单位总人数、需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人数的统计,按照要求认真填写XX学院(部)2019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见附件2,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编号参照《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号段分配》(见附件3),同时请认真参照介绍信填写注意事项(附件4),介绍信转出时间统一填写“2019610日”。并在612前将附件1纸质版(加盖学院团委公章)、附件2纸质版交到校团委B05办公室,附件1电子版统一命名为“XX学院(部)2019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转接情况汇总表发送到邮箱xtwzzb@nenu.edu.cn

四、注意事项

1毕业团员在落实工作单位后,各学院(部)团委应将团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在单位团组织。

2在毕业团员离校前,校团委组织部统一办理毕业团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各学院(部)团委需派专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加盖团委公章的毕业团员名册办理转出手续。要求集体办理,一般不接待个人。

3工作单位未建立团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街道)团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架构团组织。

4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团组织。

5继续在本校深造的毕业团员,不涉及团组织关系转移,不需开具介绍信。


附件:

12019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情况汇总表

2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3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号段分配表

4.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注意事项



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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