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东北师范大学在学生社团中成立团支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3 17:25                     点击数:

各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延伸,深化团组织对我校学生社团的引导作用,增强团组织在社团中的号召力和凝聚力,校团委拟决定在全校学生社团范围内成立团支部,具体通知如下:

  一、成立对象

  拟申请成立团支部的学生社团必须是经校团委注册认证的正规学生社团。

  二、成立条件

  1.凡学生社团内部有30名以上团员,可单独建立团支部.不具有30名团员的学生社团,可联合建立团支部;

  2.具备本社团与团支部工作有关的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3.具备本社团团支部的年度规划;

  4.具备本社团团员名册;

  5.其他团支部应建立完善的基础资料(附件1);

  6.成立团支部必须是经校团委注册认证的正规学生社团。

  三、推进时间

  本次在学生社团中成立团支部分两批进行:

  1.试点社团注册阶段。2017年秋季学期以近两年“十佳社团”作为试点社团,要求本学期结束前成立团支部工作,其他社团可根据社团实际情况选择成立团支部。

  2.社团注册全覆盖阶段。2018年春季学期结束前要求在全校在注册学生社团全部建成团支部。

  四、成立程序

  1.分级成立。由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成立团总支,各学生社团成立团支部。

  2.递交申请。由学生社团向校团委提出建团申请,递交请示报告;并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成立团支部申请表》(附件2)以及《东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团支部共青团团员名单》(附件3)。

  将上述材料电子版于11月10日前发至dbsdxiaoshelian@126.com,同时将纸质文件交至校社联办公室。

  3.批复决定。校团委下发批复,同意成立学生社团团支部。

  4.公布情况。召开全体团员大会,公布学生社团团支部成立情况。团员大会议程:按团内民主选举程序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确定所有委员人数及名单,大会之后召开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书记和组宣委员,商定近期工作内容,明确工作分工。

  5.报送结果。向校团委递交关于选举结果的报告。报告内容:选举工作情况;选举产生的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名单。

  6.批复结果。校团委下发批文。

  7.正式成立。收到批复后,学生社团团支部正式成立。

  五、注意事项

  1.高度重视,遵守决议。学生社团团支部要严格遵守《东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团支部管理办法》(试行)(附件4)及《东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团支部章程》(附件5),贯彻上级党团组织的指示精神,结合学生社团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所在学生社团发展方向的重要决议。

  2.严肃工作,量化考评。本次学生社团成立团支部的情况将作为2017年社团年终分级评定的参考指标。

 

 

  联系人:刘卿婷(本部)   15504423523

      许烨南(净月)   15526653581

 

 

校团委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