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全校支教助学团队自查及经验交流分享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8 00:00                     点击数:

各学院(部)团委:

为进一步完善全校支教助学团队的组织建设,提升支教助学类志愿服务工作的整体水平,促进团队间的互动交流,校团委将召开2016年度全校支教助学团队自查及经验交流分享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自查阶段

(一)时间安排

 2016年5月18日—23日

(二)自查内容

1.团队基本情况。团队建设、组织机构、人员信息等。

2.团队工作特色及品牌项目。梳理团队的特色工作、品牌活动、荣誉奖项等。

3.团队发展存在的问题。查找本团队在管理经验、发展走向、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4.团队发展及规划。整理并分析团队实际情况,制定下阶段工作计划。

 二、经验交流大会

(一)大会时间

2016年5月25日 13:30-16:30

(二)大会地点

北苑餐厅三楼A15室(暂定)

(三)参会人员

全校支教助学团队主要负责人、各支教助学团队志愿者代表(每个团队3人)。

 三、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部)团委指导本支教助学团队按照相关要求认真总结以往志愿服务工作,填写《东北师范大学支教助学团队自查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并结合自查内容撰写1500字左右自查工作报告。请于5月23日13:30,将《东北师范大学支教助学团队自查工作情况统计表》及自查工作报告(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学院(部)团委公章,送至校红烛办公室(本部:北苑餐厅三楼B02,净月:团工委110红烛办公室;相关材料(电子版)传至邮箱dongshihongzhu@163.com。  

(二)各学院(部)团委认真组织所属支教助学团队代表参加经验交流大会,所有参会人员于当日13:10前入场完毕。经验交流内容应结合自查报告,现场汇报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且自行准备PPT。

(三)对于新成立的支教助学团队,需填写《东北师范大学支教助学团队自查工作情况统计表》,同时参加经验交流大会,但无需进行述职。

(四)尚未进行登记的支教助学团队,不需填写《东北师范大学支教助学团队自查工作情况统计表》,但仍需参加经验交流大会。

(五)校团委将结合自查工作总结报告及现场汇报内容,对不符合基本建设要求的团队提出整改意见。

 四、联系人

本部:邓福燕   18581378364

净月:崔新媛   13196005398

       


附件.东北师范大学支教助学团队自查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校团委

201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