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激励和引导全市青少年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矢志投身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投身新一轮长春振兴发展,共青团长春市委筹备举办长春市青少年庆祝五四运动100周年献礼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稿对象
长春市大、中、小学生,外籍在长留学生及教师。
二、征稿形式
(一)书法作品包括软笔书法、硬笔书法,原创散文诗歌;
(二)绘画作品包括儿童画、水彩画、素描、油画、国画、卡通动漫等;
(三)摄影作品包括人物、风景等;
(四)科技作品包括生命科学、地球环境与宇宙科学、能源科学、创新技术等作品;
(五)手工作品包括剪纸、插花、泥塑等中国传统工艺。
三、征稿要求
(一)由长春青少年本人原创的,散文诗歌、书作绘画、摄影雕塑、卡通动漫、手工制作、科技发明等相关作品。要求作品主题紧扣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主题,能够反映新时代长春青少年向党心声,反映长春青少年砥砺奋斗的精神面貌,反映长春青少年对幸福生活的美好期盼等。
(二)分组、规格及要求:
1.分组:小学组、中学组、大学组;
2.规格:
(1)软笔书法作品:不超过4尺对开 ,硬笔书法作品限16开;
(2)绘画作品:不超过40×60厘米(4开大小)格式不拘;其他画种不大于4开、不小于8开图画纸;
(3)摄影作品:摄影作品必须为3000像素以上,每幅照片单独保存为JPEG格式。需提交10寸扩印片和电子文件,黑白和彩色均可。可提交单张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注明编号);
(4)剪纸作品:不小于16开,不超过A3纸,单色、彩色剪刀、刻刀作品。
(5)科技作品、手工作品尺寸不限。
3.要求:
(1)书法、绘画作品不需要装裱,凡参赛作者需填写“参赛作品信息表”并剪下贴在作品背后右下角;
(2)摄影作品不接受合成图片和用电脑技术人工修改制作的图片(上交电子版);
(3)剪纸作品要求文字、图案相结合;
(4)科技作品要求文字、作品照片、实物相结合;
(5)参赛作品必须真实合法;
(6)如不符合上述要求,初评时即不予入选。
四、奖励办法
分别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征集结束后将在长春市著名景点、商圈、高校等举办优秀作品展。
五、参赛作品报送要求
(一)高校、市直属单位,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各县(市)区、开发区中(小)学以区为单位统一报送;
(二)每个高校、各县(市)区、开发区中(小)学每个组别(书法、绘画、摄影、手工)至少上报50幅优秀作品;
(三)以学院为单位汇总作品、《参赛选手登记表》、《参赛作品信息表》,于4月13日下午5:00前原件交至北苑三楼校团委B05室,作品的电子版照片、《参赛选手登记表》、《参赛作品信息表》电子表发至指定邮箱:1006151536@qq.com。
联系人:刘咏梅
联系电话:0431-85098557
校团委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