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践行社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精品项目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7 00:00                     点击数:

各学院(部)团委:

  为引导学生自学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马克思主义信仰,青马学会开展2016年度践行社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品项目征集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6年4月7日至4月18日

  二、征集范围

东北师范大学各学院(部)青马分会

  三、设计参考

1.项目设计应当以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中心,以引导学生树立马克思主义信仰为目的;

2. 可结合学校情况及专业特点,充分把握项目征集活动长周期的特点,采用同学们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力求有创新、有亮点,在全校起到典型示范作用; 

3. 可结合五四青年节、校庆70周年、建党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等重大时间节点进行项目设计;

  四、申报流程

1.项目设计。(2016年4月7日-2016年4月18日)。各学院(部)青马分会组织召开内部项目设计研讨会,并征集指导教师意见,按照项目申报要求撰写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于截止日期前,报送到校青马学会办公室(本部校区:北苑餐厅三楼C05室;净月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03室),交表时间为4月17日8:00—17:00。电子版发送至qingmaxuehui2013@163.com

2.申报预审。(2016年4月18日-2016年4月20日)青马学会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汇总与预审。立项和材料不充足的,退还相关学院(部)负责人,立项汇报会之后补送材料无效。

3.立项汇报。(2016年4月21日-2016年4月24日)。组织立项评审会,立项分会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报,校青马学会将邀请评审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点评和指导。

4.项目立项。(2016年4月25日-2016年4月29日)。青马学会将综合评审专家意见和分会立项材料,对各学院(部)申报项目进行审议,审定同意则确定为立项项目,并向项目负责人发出立项通知书,项目进行审议立项通知书即为项目合同。审定完成后,青马学会将集中公示。

5.项目推进。(2016年4月30日-2016年11月27日)。立项项目根据项目申报书安排,组织推进,校团委将根据项目的实施情况给予立项分会相关项目政策、资源和资金方面的支持。在项目推进日期截止前一周,立项分会组织人员对立项活动进行总结,并于推进日期截止前将总结材料上交青马学会。

6.结项评审。(2016年11月28日-2016年12月4日)。校青马学会将组织结项评审会,立项分会集中进行总结汇报,评审专家将根据各分会总结材料和汇报情况进行打分,青马学会依据分数高低将立项项目分为精品、优秀、良好三类,给予相应奖励,并对项目进行表彰和成果展示。

  五、项目类别与资助金额
  1.精品项目:若干,每项资助1000元,发放证书。

  2.优秀项目:若干,每项资助500元,发放证书。

  3.一般项目:若干,自筹经费,发放证书。

  六、注意事项

(一)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各学院(部)要充分认识举办本次项目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科学规划。积极发动学生参加项目活动,把本次项目评选工作作为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马克思主义信仰的重要契机。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生社团在项目立项通过后,要运用校内新媒体、微信公众平台、平面海报等方式对本学院(部)项目推进情况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宣传,要对项目推进情况形成声势,扩大项目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和校园覆盖面。

  七、联系方式

本部校区:刘孝宇15764375383

净月校区:刘天宇15526861196

  附件.docx


校团委

青马学会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