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6年东北师范大学“优秀百佳团支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9 16:47                     点击数:

各学院(部)团委,附属单位团委(团总支):

为加强我校团支部活动的品牌建设工作,在全校范围内树立典型、推广经验,促进我校团支部的品牌化发展,校团委拟于近期在全校开展“优秀百佳团支部”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学院(部)、各附属单位团支部

二、评选项目

1.集体项目

30个星级团支部;40个优秀团支部;

10个星级主题团日;共同成长小组若干。

2.个人项目

20个星级团支书;30个优秀团支书;50个星级团支部委员。

三、评选时间

  2016年11月—12月

四、评选流程

1.院校申报。(11月25日—30日)各单位要积极上报集体和个人评选材料(团支书及团支部申报数量不得超过院校支部数量的35%),将加盖院校团委公章的《××学院(学校)“优秀百佳团支部”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1)用PDF格式扫描成电子版,并将PDF格式汇总表及具体申报材料(附件2、包括活动总结、影像、图文资料)一并以压缩包形式(文件名称:单位名称2016年“优秀百佳团支部”评选材料)于11月30日16:00前发送至邮箱xtwzzb@nenu.edu.cn。

  2.网评阶段。(12月6日—12日)校团委将在微信公众平台对星级团支部和星级团支书开启投票活动,具体时间是12月6日18:00至12月12日16:00(12月6日-9日进行星级团支部投票评选,12月9日-12日进行星级团支书投票评选),投票结果占评选结果40%。

  3.评选阶段。(12月12日—15日)校团委组成“优秀百佳团支部”评选委员会,通过材料审核、网络投票等形式综合评选上报的组织及活动,其中,委员会对星级团支部和星级团支书的评选结果占评选结果60%。校团委对优秀团支部及主题团日活动进行表彰,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并将结果上传至官方网站予以展示。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实事求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好本次评选工作。院校评选过程中坚持标准,保证质量。

  2.客观民主,优中选优。各单位在推选过程中要坚持客观民主的原则,在各团支部中推选优秀的典型,通过优选的方式实现激励示范作用。

  3.认真核实,按时上报。请各单位要认真审核上报材料,确保上报的典型内容真实并按照要求时间及时上报汇总资料。

  六、联系方式

  如有异议或其他事宜,可咨询校团委组织部。

  联系人:王婧竹 13596043725

                李 真 18004424078

  邮   箱:xtwzzb@nenu.edu.cn

 

 

 

校 团 委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