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参加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普通组)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7-04-13 14:28                     点击数: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6〕5号)和《关于举办吉林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吉教体字〔2016〕23号)的要求,现将参与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展演活动要坚持育人为本,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先进文化为导向,对广大高校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面向全体高校学生,坚持普及和提高相结合、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结合、文化传承和艺术创新相结合,提高大学生的审美修养和人文素养;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使展演活动成为培养高校学生高度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有效载体。

  二、组织领导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理想与信念”,现成立大学生艺术展演普通组活动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李 鹏

  副组长: 卢建有  王一戎

  组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成龙  马琳琳  王 屾  王 娜

  王隽媛  刘德赢  支 航  吉 喆

  权宁文  李金地  李 勍  李 威

  沈 雯  张丽伟  周 瑶  赵兴野

  胡范坤  钟明海  肖孜宜  郭庆童

  郭金明  黄 珊  常飒飒

  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三、活动项目

  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三大类,各学院主要承担所有项目中普通组节目的选送。

  四、工作日程

  1.动员阶段(2016年12月—2017年3月)

  各学院据分工制定本学院工作方案,做好此项工作的院内宣传和动员工作,并着手创作参赛节目和作品。

  2.准备阶段(2017年4月)

  各学院对创作的节目和作品进行集中排练,确定向学校选送的节目和作品;所选送节目或作品均为非专业组级别。有艺术专业学院向学校大学生艺术团推荐有艺术特长学生。

  3.选拔阶段(2017年5月上旬)

  校团委及各学院负责人组成评审会,分别对普通组的节目和作品进行选拔,确定拟选送节目和作品,并颁发证书表彰。

  4.集训阶段(2017年5月上旬—5月末)

  校团委组织普通组拟选送节目和作品的集中指导和培训。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和传媒科学学院负责专业组拟选送节目和作品的集中指导和培训。

  5.参展阶段( 2017年6月)

  录制选送节目,参加吉林省艺术展演。

  五、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参与。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学生人文和审美修养的重要载体,也要把这项活动作为展示我校学生精神风貌的重要平台。

  2.客观征集、及时上报。原则上各学院需至少上报2个节目,节目类型及要求请参照附件《全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各学院确定选送节目后请填写《XX学院选送节目信息表》(附件2),并于4月26日(周三)前发送至dongshiyishu@163.com

  六、参展的节目、作品及评奖要求

  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的参展对象、节目、作品要求及奖励办法详见附件1。

  七、附件

  1.《吉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吉林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2.《XX学院选送节目信息表》

 

  联  系  人 :张天一  17704340096

  联络QQ群:557487256

  东北师范大学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小组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