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7 00:00                     点击数:

各学院(部)团委:

  为了更好的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技能,努力造就一批素质高、能力强的学术科技创新人才,学校将开展201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是对科研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的非毕业年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均可参与申报。

  二、申报类型 

  本次实施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个类别,原则上项目期限为一年。本次评审拟立项72项,其中,创新训练项目66项、创业训练项目5项、创业实践项目1项。 

  1.创新训练项目。项目组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的设计、研究条件的准备、项目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项目组在导师指导下,团队成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市场调查、模拟企业运行、进行创业实践等形式,进行创业体验。

  3.创业实践项目。创业团队在导师指导下,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新产品、新服务或经营的新方式,注册公司,进行创业实战。学校将免费推荐到创业园区进行孵化。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人。必须组队申报,每个项目组3-5人,每人最多主持一个项目。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应为2012级或2013级本科生,组内至少有1名2014级本科学生,鼓励来自不同学院(部)、不同专业的学生组队申报项目。

  2.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项目指导教师应是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任教师,具备良好的科研素质和较高的参与热情,目前承担一定的科研项目课题;创业实践项目的指导教师实行校内和校外“双导师”制。同时,每名教师原则上只能指导1项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对于获准立项项目的指导教师,学院(部)将给每位指导教师计20个课时的教学工作量,学校将给予指导教师一定的课时费。

  3.项目结项。学校将向顺利结项的项目组颁发结项证书,并给予每个项目组成员专业选修课程2学分奖励。

  四、申报评审程序

  1.学院(部)初审。2015年4月27日-5月7日,各项目负责人下载并填写《东北师范大学201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2015年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或《东北师范大学2015年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经指导教师审阅、签字后上交至各学院(部)团委,各学院(部)团委对本学院(部)申报书进行初审、分类汇总并填写《东北师范大学201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

  2.材料上报。2015年5月7日11:00-12:30,请各学院(部)将确定推荐申报项目的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汇总表(一式1份)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交至校学生会办公室(本部:北苑餐厅三楼B10,净月:大学生活动中心),逾期不予受理。同时请将项目申请书、汇总表电子版和答辩PPT(限时5分钟,内容参照项目申请书)发送至kysjb2013@163.com。

  3.立项评审。2015年5月13日,学校对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进行集中评审,最终确定准予立项项目。集中评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4.公示上报。2015年5月15日-5月17日,学校将对拟立项项目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教育部。

  五、注意事项

  1.项目立项实施日期自公示结束之日起开始,原则上为期一年,各项目组应在2015年11月提交项目中期报告,在2016年5月提交项目结项报告。过程监督管理、中期检查、结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项目立项后,学校将召开立项说明会和系列培训会,组织各项目负责人统一签署项目合同书、项目承诺书,向各项目组下发立项通知书,对项目组成员进行相关培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对于在创业训练项目建设中表现突出的项目和团队,学校将在2015年创业实践项目评审时优先考虑。

  联系人:李行85098526

  附件: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201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东北师范大学2015年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东北师范大学2015年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4.东北师范大学201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xls

(教务处)

(校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