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东北师范大学2015年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01 00:00                     点击数:

各学院(部)团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单位《关于2015年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的通知》(吉宣发[2015]7号)文件精神,引导学生在实践中了解国情、认识社会、体验民生、增长才干,校团委决定开展东北师范大学2015年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实践主题 

  “青春梦想耕耘希望,实践汇聚中国力量” 

  二、实践形式 

  社会调查、志愿服务、生产劳动、“三下乡”活动、“进社区”活动、科技推广活动、创业实践活动等。 

  三、实践内容 

  本年度学校提供以下五个专项实践行动供有意向参与社会实践同学参考,各实践团队亦可自行设计内容。 

  (一)学习雷锋精神志愿服务行动 

  发扬东师学子的“红烛”精神,带头学雷锋,宣传雷锋精神,主动深入社区、深入乡镇,广泛开展文艺演出、敬老助残、公益劳动、政策宣讲等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深入基础教育薄弱、教育资源匮乏、农民工子女相对集中的乡(镇)村学校,提供课程讲授、学习辅导、文艺体育、爱心帮扶等志愿服务。 

  (二)“三农”热点问题调查行动 

  要充分结合所学专业,积极深入基层、走进农村,紧紧围绕“农业、农村、农民”这一“三农”问题的主线,通过社会调查、扶贫济困、参与一线生产劳动等形式,广泛了解我们国家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实践中取得的辉煌成就和遇到的实际问题,在生产劳动的第一线砥砺青春。 

  (三)民生社会热点调查行动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参加与家乡建设发展相关的实践活动,重点开展关于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教育改革与发展、价值与文化传播、文化产业发展、公共卫生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具体社会问题的调查和研究。在选题方向上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紧密结合,在实践中增强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提升辩证分析问题的能力。 

  (四)职业发展和创业实践行动 

  开展与所学专业知识相结合的就业见习、实习活动,深入工厂企业、中小学校和大学生创业园区进行学习考察,了解当前就业形势和用人需求,做好职业发展规划。

  (五)优秀校友寻访行动 

  开展校友访谈活动,进一步了解学校的发展历史和光荣传统,学习校友们扎根基层、艰苦奋斗的人生历程,激发同学们乐于从教、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热情,广泛宣传学校发生的新变化、取得的新成就,进一步密切母校和校友的联系。

  四、申报范围 

  我校2012、2013、2014级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五、项目类别与资助金额 

  1.重点项目(A类):5个,每项资助3000元。 

  2.一般项目(B类):20个,每项资助1000元。

  3.基础项目(C类):40个,每项资助500元。

  4.自筹项目(D类):若干,无资助。

  六、活动要求 

  (一)凸显专业特色。各学院(部)团委应重点组织本学院(部)学生开展与专业学习密切相关的主题社会实践活动。 

  (二)倡导多元组队。鼓励跨学院(部)、跨专业、跨年级组队;鼓励“本、硕、博”学生联合组队。 

  (三)鼓励返乡实践。鼓励学生自发、自愿、自费,利用返乡、实习、勤工俭学等机会,在家庭居住地附近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七、工作日程 

  (一)立项阶段。6月23日前,各学院(部)团委完成项目初审申报工作,每个学院(部)上报不超过8支团队(学院〔部〕自行按照初审评分排名,第一名申报重点支持项目,第二、三名申报一般支持项目,第四到七名的团队申报基础支持项目,其余的申报自筹经费项目),校团委将把学院(部)申报的自筹经费项目直接推为校级自筹经费项目,准予立项;6月26日,校团委将召开立项评审会,对申报重点支持、一般支持和基础支持的项目进行立项评审;暑期放假前,发放活动经费(通知另发)。 

  (二)开展阶段。暑假放假后,获准立项的社会实践团队自主开展实践活动。各学院(部)团委要密切关注学生实践动态,社会实践工作联络员须在暑假期间的每星期日下午将《2015年东北师范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周报表》(详见附件3)发至公共邮箱nenukysjb@163.com。 

  (三)总结阶段。校团委将于秋季学期进行暑期社会实践的总结、评比和账目结算工作,对优秀社会实践项目进行表彰和成果展示。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引导。各学院(部)团委要高度重视社会实践工作。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管理工作;要在社会实践活动内容选择、指导教师确定等方面对学生加强指导并给予帮助;要引导学生把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全面深入了解社会与提升专业技能、更好更快提高综合素质相结合;要做好安全知识的宣讲和提示工作,强化学生安全意识。 

  2.认真遴选,详见附件。请各学院(部)团委遴选1名社会实践工作联络员,负责本学院(部)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与开展,同时填写《2015年东北师范大学XX学院(部)社会实践工作联络员回执》(见附件6)并加盖学院(部)团委公章,于2015年6月19日12:00-13:00上报。纸质版报送地点为北苑餐厅三楼B09室(本部校区)、团工委办公室(净月校区),电子版以“学院+联络员姓名”发送至公共邮箱nenukysjb@163.com。 

  3.做好落实,及时上报。请各学院(部)团委按照要求做好初评工作,于6月24日15:00-16:00,将本学院(部)所有申报重点、一般、基础支持项目的立项申请书(一式5份,见附件1)、详细活动计划(一式5份)、各学院(部)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申报项目一览表(一式1份,见附件5)、所有已签字的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一式1份,见附件2)、个人保险投保单复印件(一式1份)、接收单位证明纸质文档(一式5份)汇总上交至校团委(本部校区:北苑餐厅三楼B09室,净月校区:团工委办公室),同时将前三项材料电子版以“学院+团队名称+负责人姓名”命名发送至公共邮箱nenukysjb@163.com。

  联系人:李行85098526

  附件:附件1.2015年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申请书.doc

     附件2.2015年东北师范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doc

     附件3. 2015年东北师范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周报表.doc

     附件4.2015年东北师范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重点支持、一般支持项目发票报销相关说明.doc

     附件5.2015年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申报项目一览表.doc

     附件6.2015年东北师范大学XX学院(部)社会实践工作联络员回执.doc

(校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