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进“团委机关成员联系服务团员青年”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17-04-12 10:31                     点击数:

  为贯彻《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落实全团“大宣传大调研”、“常态化下沉基层”、“向基层服务对象报道”、“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等工作要求,落实推行直接联系服务引领青年师生制度。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团委机关成员联系服务团员青年”工作,加强团委机关成员与基层团委、团支部及广大团员青年的联系。切实了解当前基层团组织和青年的现状,努力帮助解决基层团组织和团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破解联系服务青年的难点问题,使高校共青团深深植根于青年学生。

  二、实施对象

  团委机关成员

  我校各学院(部)本科生、研究生基层团支部

  三、联系形式

  以摸实情、强联系、办实事、增感情为基本目标,以一学期为周期,开展“1+3+100”基层联系服务工作,即春季学期3-6月,秋季学期9-12月,一名团委机关成员在一个学期内至少联系3个基层团支部,至少联系服务支部下100名团员青年。

  四、工作内容

  1.学院推报。各学院(部)团委在摸底调研的基础上,以先进导向、特色导向和问题导向为推选原则,每学期初向校团委推选1—2个可结对联系服务的基层团支部,并将回执(见附件)上报校团委组织部。

  2.自主认领。各团委机关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及个人优长,自主认领联系服务对象,重点帮助基层把好方向、解决问题,根据不同团员群体的特点,围绕团员学习教育、支部组织生活、主题实践活动等方面全程参与到基层团建及团员教育实践工作中,并做好记录,形成工作档案,纳入到年度工作考核体系。

 

 

校团委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