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团委:
按照团中央、团省委有关要求,校团委宣传部将统计各学院(部)团委新媒体情况及由学生会、学生社团等运营的新媒体情况(粉丝数2000以上),并将具体情况报送至团省委宣传部。
一、统计范围:
各学院(部)团委官方(已认证)或半官方(单位自建、未经认证或由学生会、学生社团等)运营的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斗鱼、喜马拉雅、QQ空间等新媒体平台帐号。
二、相关要求:
1.新媒体平台相关信息按附件一表格要求填写(每个帐号独立填报),并请于10月11日12点前报送校团委宣传部(纸质版盖章后交至北苑三楼B05,电子版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命名以学院名称命名。)。
2.各学院(部)团组织如若开设新的新媒体帐号,应当在首条信息发布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报校团委宣传部备案;新媒体帐号信息变更的,应当在发生变化起2个工作日内向校团委宣传部备案,校团委上报给团省委宣传部。
3.新媒体帐号不适宜继续运营的,可以向校团委申请注销,校团委上报给团省委,团省委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注销。
4.附表中团属新媒体人才推介栏目中为向团省委推荐的新媒体人才,可以以简介的形式填在表格里或以简历的形式附在上交的表格后。
联系人:王翘楚
联系电话:0431-85098557
邮 箱:wangqc981@nenu.edu.cn
校团委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