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团委:
为促进我校共同成长小组蓬勃发展,进一步丰富我校“共同成长小组”建设内容,加强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顺应时代和青年的发展特点,使广大团员青年实现共同成长成才,校团委将在全校开展2018年度“十佳共同成长小组”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学院(部)共同成长小组
二、评选时间
2018年10月30日—11月9日
三、评选原则
共同成长小组每组原则上由5-8名成员组成,以共同的发展目标为前提,遵循自愿原则组建而成,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体系完备;小组按成长规划定期开展活动,活动的主题、内容、形式新颖,符合学生成长需要,有助于小组成员实现共同的成长发展目标;小组成员参与热情度高,活动效果良好,小组成员成长显著。
四、申报流程
1.学院推荐(10月30日—11月2日)
各学院(部)团委要结合评选原则,择优推荐1支共同成长小组参评。参评小组需填写《2018年度东北师范大学“十佳共同成长小组”推荐表》(附件1)及汇总表(附件2), 撰写2000字以内综合申报材料、150字以内特色简介,纸质版材料一并于11月2日12:00—13:30上交至校团委(本部校区:B05办公室;净月校区:团工委办公室116),电子版汇同3张辅证图片(像素为5472*3658)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xtwzzb@nenu.edu.cn,请在邮件主题上标明“XX院(部)2018年‘十佳共同成长小组’申报材料”,申报资料占评选总成绩的20%。
2.现场评审(拟定11月9日)
校团委组建“十佳共同成长小组”评议委员会,组织参评小组进行现场集中汇报展示,各参评小组可结合PPT、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围绕组织建设、特色活动、发展构想等方面进行6分钟的主题汇报。现场展示成绩占评选总成绩的80%。校团委最终将评选出“十佳共同成长小组”10个,其余为“优秀共同成长小组”,并进行表彰、宣传。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部)团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坚持标准,保证质量,认真组织、配合好本次评选工作。
2.择优推荐。各学院(部)团委在推选过程中要坚持客观民主的原则,推选彰显院系特色,发展具有代表性的共同成长小组,实现以评促建的交流目的。
3.及时上报。各学院(部)团委要认真审核上报材料,确保上报的内容真实,确认无误后盖章、签字,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栾 宇 85098557
郭东颖 85099382
邮 箱:xtwzzb@nenu.edu.cn
校团委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