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年度“十佳共同成长小组” 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30 10:20                     点击数:

各学院(部)团委:

  为促进我校共同成长小组蓬勃发展,进一步丰富我校共同成长小组建设内容,加强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顺应时代和青年的发展特点,使广大团员青年实现共同成长成才,校团委将在全校开展2018年度十佳共同成长小组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学院(部)共同成长小组

  二、评选时间

  20181030—119

  三、评选原则

  共同成长小组每组原则上由5-8名成员组成,以共同的发展目标为前提,遵循自愿原则组建而成,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体系完备;小组按成长规划定期开展活动,活动的主题、内容、形式新颖,符合学生成长需要,有助于小组成员实现共同的成长发展目标;小组成员参与热情度高,活动效果良好,小组成员成长显著。

  四、申报流程

  1.学院推荐(1030—112日)

  各学院(部)团委要结合评选原则,择优推荐1支共同成长小组参评。参评小组需填写《2018年度东北师范大学十佳共同成长小组推荐表》(附件1)及汇总表(附件2, 撰写2000字以内综合申报材料、150字以内特色简介,纸质版材料一并于11212:00—13:30上交至校团委(本部校区:B05办公室;净月校区:团工委办公室116),电子版汇同3张辅证图片(像素为5472*3658)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xtwzzb@nenu.edu.cn,请在邮件主题上标明“XX院(部)2018十佳共同成长小组申报材料,申报资料占评选总成绩的20%

  2.现场评审(拟定119日)

  校团委组建十佳共同成长小组评议委员会,组织参评小组进行现场集中汇报展示,各参评小组可结合PPT、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围绕组织建设、特色活动、发展构想等方面进行6分钟的主题汇报。现场展示成绩占评选总成绩的80%。校团委最终将评选出十佳共同成长小组”10个,其余为优秀共同成长小组,并进行表彰、宣传。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部)团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坚持标准,保证质量,认真组织、配合好本次评选工作。

  2.择优推荐。各学院(部)团委在推选过程中要坚持客观民主的原则,推选彰显院系特色,发展具有代表性的共同成长小组,实现以评促建的交流目的。

   3.及时上报。各学院(部)团委要认真审核上报材料,确保上报的内容真实,确认无误后盖章、签字,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栾    85098557

      郭东颖 85099382

  邮  箱:xtwzzb@nenu.edu.cn



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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