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14年度“最美志愿教师”评选及年度表彰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19 00:00                     点击数:

各学院(部)团委:

  为全面落实我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学风建设,更好地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树立典型,促进我校志愿服务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校团委将举办“最美志愿教师”评选及年度表彰大会,以支教助学专项志愿服务为切入点,对优秀志愿者(团队)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评选时间:2014年11月19日—12月4日

  表彰时间:2014年12月5日

  二、参与对象

  1.东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记录;

  3.参评人员须为按照学校志愿者管理相关制度的要求,完成登记备案,并达到相应服务时数的志愿者。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志愿服务及公益活动,有强烈的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4. 参评人员须为长期从事支教助学志愿服务、在支教助学志愿服务活动中事迹典型、成绩突出的红烛志愿者、厚普公益学校志愿教师及已登记备案的各类支教团队中表现优异的个人或团队;

  三、奖项设置

  “最美志愿教师个人奖” 5个

  “最美志愿教师团队奖” 5个

  四、具体流程

  (一)“最美志愿教师”评选

  1.宣传阶段(11月19日—11月23日)

  各学院(部)团委应高度重视,根据本通知精神,广泛发动各年级学生积极参与,并将相关工作部署予以落实。

  2.申报阶段(11月19日—11月23日)

  各学院(部)志愿者自愿申报,申报方法如下:(申报人需完成以下两个步骤方为申报成功):

  第一步:填写申报材料,包括《“最美志愿教师”申报表》、一份800字以上的事迹介绍和2张志愿服务活动照片(要求能突出反映志愿服务内容和形式,照片质量较高),并于11月24日11:30前交至各学院团委。

  第二步:请申报人于2014年11月23日24:00前,在个人微信平台发布本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照片1张,并配文字“我是****学院(学院名称)**(参选人姓名或团队名称),我的个人梦想(或个性宣言,要贴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是新时代的新青年,我的志愿青春我做主!请大家为我点赞。”并于2014年11月26日前,搜索、关注“东师红烛”微信公共账号,并将微信截图发至“东师红烛”微信公共账号。

  3.学院初评阶段(11月24日—11月25日)

  由各学院(部)优秀志愿者代表组成“最美志愿教师”评委会进行初评,对申报者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和评选,确定至少2名“最美志愿教师”候选人(团队),并于11月26日11:30前,将学院评审结果及报名表交至本部校区北苑食堂三楼B02室或净月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团工委109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nenu_zmzyjs@163.com。“东师红烛”微信公共账号将对各候选人事迹进行宣传。

  4.复评阶段(11月26日—11月30日)

 “最美志愿教师”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复评,确定拟表彰名单,在扬思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二)“最美志愿教师”表彰大会

  时间:2014年12月5日下午14:00

  地点:北苑三楼A15(暂定)

  参与人员:“最美志愿教师”候选人、校(院)志愿服务团体及各学院学生代表 

  联系人:孙纪瑶  85098557 

  附件:1.“最美志愿教师个人奖”申报表.doc

     2.“最美志愿教师团队奖”申报表.doc


(校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