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大学生寒假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4 14:16                     点击数:

各学院(部)团委:

  为更好的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推进我校社会实践活动的时效性,锻炼我校学生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研究的能力,校团委决定开展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大学生寒假教育实践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十九大·暖冬实践行

  二、活动形式

  理论宣讲、社会调查、志愿服务、“三下乡”活动、“进社区”服务活动、科技支农活动、创业实践活动等。

  三活动内容

  本年度学校提供以下八个专项实践活动供参考,各实践团队亦可自行设计活动内容。

  1.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

  2.“温暖家庭”实践活动;

  3.“春节书愿”图书漂流活动;

  4.“乡村振兴计划”实践活动;

  5.“见证中国”实践调研行动;

  6.“法律援助”社会实践行动;

  7.“暖冬”志愿服务行动;

  8.聚焦社会热点问题调查行动。

  四、申报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五、项目资助

  1.重点支持项目:20个,每项资助500元(不报销差旅费);
  2.自筹经费项目:若干,无资助。

  六、活动推进

  1.立项阶段。1月上旬前,各学院(部)团委完成项目申报工作,每个单位上报至少2支团队(各单位自行按照初审评分排名,前两名申报重点支持项目,其余为自筹经费项目),学校将各单位申报的自筹项目直接认定为校级项目,并予立项;重点项目将由学校进行评审后立项。
  2.实践阶段。寒假期间,获立项的团队自主开展实践活动。各基层团委要密切关注学生实践动态,成立社会实践统筹安全小组,并指定专门社会实践工作联络员,联络员须整理各团队周报表事宜。

  3.总结阶段。校团委将于春季学期进行寒假教育实践的总结和评比以及财务结算工作,对优秀社会实践项目进行表彰和成果展示。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各学院(部)团委要高度重视社会实践工作。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管理工作;在内容选择、指导教师确定等方面对学生加强指导并予以帮助;做好安全知识的宣讲和提示工作,强化学生安全意识。
  2.选好团队,协调开展。请各学院(部)团委遴选1名社会实践工作联络员,负责本学院(部)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与开展,同时填写《2018年东北师范大学XX学院(部)寒假教育实践工作联络员回执》。

  3.精心准备,按时上报。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做好初评工作,于1月10日前,将本单位所有申报项目的电子版文件(汇总文件格式为pdf,各团队文件格式为word)以“学院(部)+团队名称+负责人姓名”格式发送至学校邮箱cxcyb@nenu.edu.cn

  电子版文件包括:立项申请书、详细活动计划、各学院(部)2018年寒假教育实践申报项目一览表、所有已签字的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个人保险投保单复印件、接收单位证明文档等。

  

  联系人:郑 雪

  电   话:0431-85099382

 校团委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