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按照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201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为做好2016年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招募工作,鼓励我校优秀大学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参与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积极投身西部基层建设,现在面向全校招募志愿者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募对象
我校2016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
二、招募原则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继续选派应届毕业生,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藏自治区以及四川、青海等其他服务省区,从事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7个专项内容的志愿服务工作。
三、服务时间
西部计划的服务时间为1-3年,可以选择服务一年或两年,也可以采用续签的方式,对于志愿者选择就业、服务更加灵活方便。
四、志愿者选拔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能力素质,德才兼备。
(2)符合西部计划志愿者相关的选拔条件。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4)热心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事业。
(5)学生干部、中共党员、有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社会实践经历者,曾获校级以上(含校级)表彰奖励的,优先考虑。
五、招募选拔程序
报名时间:2016年5月9日至6月10日
(一)网上报名
登录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网站(http://xibu.youth.cn/)或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 详细了解西部计划相关服务条件和政策。
(二)提交报名表
报名表填写后需加盖学院(部)团委公章,于6月7日17:00前,将报名表(一式二份)和成绩单(一份)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至校红烛办公室(本部:北苑三楼B02、净月:校红烛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收到《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
(三)笔试、面试
根据国家分配的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素质、学生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并组织对报名的学生进行笔试、面试,择优选拔志愿者,并与面试合格的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
(四)统一体检
6月中旬,在省项目办指定的时间和医院,组织入选的报名者进行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将及时调换。为应对体检和公示阶段可能发生的志愿者人选调整,校团委将根据考察和面试情况留有替补人选。
(五)公示
6月中旬,校团委公布拟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全校公示3天。若无异议,录取名单上报省项目办。
(六)发放确认通知
6月下旬,发《确认通知书》。
六:联系方式
李 典 13104487752
注:具体信息请登录西部计划网站查询
校团委
201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