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东北师范大学2015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专项资金”本科生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9 00:00                     点击数:

各学院(部)团委:

       为深入推进“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专项资金”的有效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我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近期拟开展东北师范大学2015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专项资金”本科生项目(以下简称“科研”)的结项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结项对象

2015年立项的、项目成果达到结项标准的项目组。

 二、结项标准

实现《立项申请书》预期目标,取得预期成果,项目在结项评审会上答辩获得评委一致认可。

三、结项要求

各学院自行组织结项,于2016年5月27日前完成结项,结项完成后于5月29日将学院所有“科研”项目的结题报告书(见附件1)和结项成果纸质版(一式一份盖学院公章)递送至校团委,结题报告书、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及学院结项评审会照片发送至nenukysjb@163.com

联系人:李 行  85098526

    

附件:2015年度“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2015年度“科研”项目信息汇总表.xls

 

科技处

校团委

201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