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院(部)团校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4 13:17                     点击数: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强化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抓严抓实团员教育管理,落实《吉林省高校团校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总结高校团校工作,发掘先进、积累经验,扎实推进我校团校建设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学院(部)团校建设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入团积极分子、团干部和学生会工作人员教育管理规范化开展,针对各类大学生群体的特色团课内容丰富、覆盖面广,团课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不断完善,理论素质高、教学质量好的团校教学师资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团校各项工作常态化开展。

二、工作内容

1.完善团校运行机制。健全团校工作架构,科学设置内设机构,完善规范运行的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学院(部)团委主要责任,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广泛凝聚社会资源,做好团校建设工作。调动青年教师和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团校规范化建设。明确团校培训主体,按照团内有关规章制度和高校共青团改革要求,重点做好入团积极分子、专(兼)职团干部和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培训工作。鼓励结合学院(部)实际,面向社团骨干、创新人才、计划留学人员、即将离团的团员等创新开展培训。鼓励通过自学活动、社会实践、举办理论学习、夏(冬)令营等多种形式开展教学活动。

2.强化团校阵地建设。注重打好团校长期运营发展的工作基础,即:有组织机构,完善部门设置,明确责任分工;有课程体系,针对不同学员群体特点,开发具有吸引力的相关培训课程,建好培训班次,做好培训考核工作;有师资队伍,加强教师培养,提高教学能力;有固定场所,悬挂团校标识,有条件的学院(部)应在场地内设置相关宣传品,配备团务用品和学习资料等。

3.建好团课师资队伍。推行“团校第一课”制度,邀请学院(部)党委领导、团委书记上台讲授团校开班第一课。选聘青年骨干教师和优秀思政教师担任团校教师。加强团校师资培训。根据团课教学内容需要,鼓励邀请校外党政领导、团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青年工作者等担任团校特聘教师到校讲授团课。

4.明确团课课程体系。针对不同学员群体,自主设计教育培训课程,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开展青年运动史、青年发展政策、团员意识和团务、学生会服务意识和工作方法等教学课程,突出团校理论教学特色。组织形式多样的实践教育,丰富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和载体。开发、评选示范性课程。

5.规范学员教育管理。把好团员入口关,组织入团积极分子在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在团校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履行入团程序。加强团干部教育培训,专兼职团干部每年在团校至少参加1次理论学习,原则上当年新任职的院级团委书记应参加1次理论培训。加强学生会工作人员管理培训,学生会组织全体工作人员每年春季和秋季在团校各参加1次培训。健全教学成果运用机制,开展团校学员理论测试,考核成绩优秀的学员优先推荐入团、评先评优和推优入党。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可参照《吉林省高校团校建设规范(试行)》(见附件2)《吉林省高校团校建设情况评价指标》(见附件3)内容开展自查并完善团校建设,于3月27日将各学院(部)团校组织架构列表(含校长、副校长、内设机构、培训班次)发送至校团委邮箱:xtwzzb@nenu.edu.cn.学期末校团委将组织开展全校团校建设述职评议工作,请保存好团校授课和培训等照片资料。

2.各学院(部)结合学院实际、学生特色设置团课内容,春季学期开设不少于4门团课,其中有1门课程面向全校开课,该门课程在《2024年东北师范大学团校课程计划表》(见附件1)中需备注“校级团校”,课程计划表于4月10日发送至校团委邮箱:xtwzzb@nenu.edu.cn.团课计划经校团委审核确定后将统一公布,并组织各学院(部)团校陆续开课。

四、联系方式

 0431-85098557

附件1

吉林省高校团校建设规范

(试 行)

一、基本任务

按照《团章》以及高校共青团改革相关要求,以思想政治 教育为主要内容,采用教学、讨论、实践等方式;开展入团积 极分子培训,提高团员发展工作质量;开展专兼职团干部培训, 提高团干部做好青年工作的能力;开展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培 训,提高学生干部服务同学的水平;培养理论素质高、教学质 量好的团校教学管理人才队伍;实现高校团校各项工作规范 化、常态化开展。

二、完善组织架构

高校团校应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学校团委具体负责建设 运行工作。

1.设置校长1名。一般由学校党委分管领导或校团委书记 担任;每年在团校第一期培训时,为学员讲授“团校第一课”。 鼓励在团员离团前为学员讲授“离团最后一课”。

2.设置副校长1至2名。一般由团委副书记或团委干部担 任,协助校长做好团校全面工作。

3.设置内设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教务部、学员管 理部等部门,可由团委干部、青年骨干教师或大学生理论自学 1 类社团成员参加,协助校长做好教学和学生管理等工作。

4.设置培训班次。根据教学任务,一般设置入团积极分子 培训班、团干培训班、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培训班等班次。鼓 励面向社团骨干、创新人才、计划留学人员、即将离团的团员 等创新开展培训。鼓励通过自学活动、社会实践、举办理论学 习、夏(冬)令营等多种形式开展教学活动。按照培训期数与 班次结合方式,设置班次编号,便于班级管理。培训班内,根 据实际情况可设置团课学习小组。团校内设机构成员兼任班主 任,班长或学习小组组长在该班学员中产生。各期培训班的类 型、学员数额等由团校根据实际情况自主设置。

三、完善课程体系

高校团校可根据学员的类别设定教学内容。注重开展青年 运动史、青年发展政策、团员意识和团务、学生会服务意识和 工作方法等教学课程,突出团校教学特色。

建议入团积极分子培训班理论课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课、基本团情专题课、团章团纪及入团 程序专题课、团史青年运动史专题课、端正入团动机及团员标 准专题课、实践教育课程等课程

建议团干部培训班理论课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专题课、党的理论专题课、青年运动史专题课、形 势与政策专题课、基础团务专题课等课程。

建议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培训班理论课开设:习近平新时 2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课;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课;负面 案例警示教育专题课;加强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教育专题课; 规章制度文件解读专题课等课程。

四、完善管理机制

1.在教师管理方面:

一是建立师资队伍。团校授课教师应由学校青年骨干教师 和优秀思政教师担任,原则上每所团校应配备教师不少于5名。 团校教师应为党员。

二是规范教师管理。着重加强团校教师师德培养和考核。 定期组织教师进行集中备课。评选相关荣誉时,优先考虑团校 教师。优先举荐优秀团校教师参加上级团校举办的培训活动。

三是延展师资力量。根据教学需要,鼓励邀请校外党政领 导、团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青年工作者等担任团校特聘教 师到校讲授团课。

2.在学员管理方面:

一是健全规章制度。建立档案制度,团校根据各校实际情 况,建立团校学员培训档案,记录学员学习内容和时长。建立 管理制度,从学习、纪律、思想等方面加强学员管理工作。建 立结业制度,为完成全部学习任务的学员发放结业证书,并作 为落实相关培训制度的依据。

二是明确培训任务。团校应在每学年初制定培训计划,包 括培训目标、课程类别、培训期数、培训人数、授课时间、课 3 程内容、师资安排等。入团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应参 加不少于8学时的理论学习和闭卷理论考试。校院两级专兼职 团干部每年至少参加1次理论学习,原则上当年新任职的院级 团委书记参加1次理论培训。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全体工作人 员每年在春季和秋季各参加1次培训。

三是加强监督考核。在完成每年学习任务以后,团校应对 学员在理论知识、社会实践和日常表现方面进行年度考核,并 填入学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备案。考核成绩优秀的学员,颁发培 训结业证书并优先推荐入团、评先评优和推优入党;考核成绩 合格的学员,获得培训结业证书;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学员,不 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可参加下一期团校培训。

3.在保障机制方面:

一是有学习场所。团校要在校内有较为固定的学习教室, 教室外显著位置应悬挂带有团徽的团校牌匾或标识。有条件的 学校,应在室内悬挂宣传品,配备学习书籍、团务用品等。根 据各校的具体情况,可利用历史纪念地、生产单位等,建立具 有特点的校外学习实践教育基地。

二是有工作保障。各高校要统筹用好团费、学员教育管理 相关经费,并积极筹集社会资源,为团校运转提供经费等支持。

三是有自身特色。各高校可结合自身特点,在完成本规范 提出的基本要求外,开发创新具有本校特色的团校建设、管理 机制。

附件 2


吉林省高校团校建设情况评价指标

(试行)


指标名称


指标构成

指标分值










一、完善组织架构

(20 分)


设置校长

(4 分)

由学校分管领导或校团委书记担任(4 分)

未由学校分管领导或校团委书记担任(1-2 分)

未设置校长(0 分)


设置副校长

(4 分)

由团委副书记或团委干部担任,且分工明确(4 分)

未由团委副书记或团委干部担任,或分工不明确(1-2 分)

未设置副校长(0 分)



内设机构健全

(4 分)

内设机构设置合理, 由团委干部、青年骨干教师或大学生理论自学类社   团成员参加,干部配备充足(4 分)

内设机构设置不能有效覆盖工作,或干部配备不足(1-2 分)

未设置内设机构(0 分)


指标名称

指标构成

指标分值




一、完善组织架构

(20 分)




培训班次规范

(8 分)

设置入团积极分子培训班、 团干培训班、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培训班, 面向社团骨干、创新人才、计划留学人员、即将离团的团员等创新开展 培训,班级管理规范。(8 分)

设置班次不足,或班级管理欠规范(2-6 分)

未设置班次(0 分)











二、完善课程体系

(20 分)


理论课程设置合理

(8 分)

各班次课程设置科学合理,课程丰富全面,具有创新性和针对性(8   分)

设置各班次课程,课程内容有一定的针对性或创新性(2-6 分)

未有效分类设置课程,课程内容单一或不足(0-1 分)



合理安排教学内容与 要求(8 分)

各课程教案完备,教学内容设计科学新颖,符合大学生认知特点和需求, 重点突出明确,课程考核要求明确(8 分)

有课程教案,教学内容合规合理,有课程考核要求(2-6 分)

无教案,或教学内容不合理不科学,或考核要求不明确(0-1 分)



教学监督与评价

(4 分)

制定并执行有关制度,学校组织专门力量对教学情况进行监督评价,有 效执行集体备课制度,能够有效控制教学质量(4 分)

制定并执行有关制度,开展过教学情况监督工作,开展过集体备课(2-3 分)

未有关规定,或有规定但未有效执行(0-1 分)


指标名称

指标构成

指标分值











三、规范教师管理

(20 分)



建立师资队伍

(8 分)

教师由学校思政教师和青年骨干教师担任,配备教师不少于 5 名, 团校

教师均为党员(8 分)

配备教师少于 5 名或不充足,或有非党教师任团校教师(2-6 分)

配备教师明显不足,或有非党教师担任团校教师(0-1 分)



规范教师管理

(9 分)

制定并执行团校教师师德培养和考核机制;评选相关荣誉时和参加各类 培训,优先考虑团校教师(9 分)

开展师德培养和考核工作;教师工作待遇具有一定保障(2-7 分)

未开展师德培养和考核工作(0-1 分)



延展师资力量

(3 分)

邀请校外党政领导、 团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青年工作者等担任团校   特聘教师到校讲授团课 2 人及以上(3 分)

未邀请校外党政领导、 团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青年工作者等担任团 校特聘教师到校讲授团课(0-1 分)



四、规范学员管理

(25 分)



健全规章制度

(5 分)

形成并严格执行档案制度、管理制度、结业制度,运转良好(5 分)

形成部分工作制度,在一定范围内执行(2-3 分)

未形成工作制度(0-1 分)


指标名称

指标构成

指标分值















四、规范学员管理

(25 分)










明确培训任务

(10 分)

培养计划制定详实、可行,每学期开展 1 次以上集中理论培训,入团积 极分子均完成 8 学时以上理论学习,并参加闭卷理论考试,相关记录真 实规范;校院两级专兼职团干部每年至少参加   1 次理论学习, 当年新入 职的院级团委书记参加 1 次理论培训,相关记录真实规范;校院两级学 生会组织全体工作人员每年均完成春季和秋季各 1 次培训,相关记录真 实规范。(10 分)

制定培养计划,每学期开展 1 次以上集中理论培训,有学习和考试记录。 (2-7 分)

未制定培养计划或未遵照执行;未按规定开展集中理论培训,学习和考 试管理不规范,存在入团积极分子、 团员学时不足,校院两级学生会组 织工作人员未参加培训、弄虚作假的情况。(0-1 分)





加强监督考核

(10 分)

制定年度考核的有关制度,学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备案规范完整,考核成 绩与发展团员、评先评优、推优入党等工作有效衔接(10 分)

按时开展学员年度考核,学员均有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成绩纳入发展 团员和团员教育管理工作(2-7 分)

未按时开展考核工作(0-1 分)


指标名称

指标构成

指标分值








五、健全保障机制

(15 分)




有学习场所

(7 分)

团校在校内有固定的学习教室,教室布置有共青团特色,教室外显著位 置应悬挂带有团徽的牌匾或标识,建设校外学习实践教育基地(7 分)

团校在校内有较为固定的学习教室,教室外显著位置应悬挂带有团徽的 牌匾或标识(2-5 分)

无固定学习教室、未悬挂牌匾或标识(0-1 分)



有工作保障

(8 分)

具有较充足固定经费保障,积极利用社会资源提高团校建设运营能力(8 分)

具有一定经费保障,能利用社会资源服务团校建设(2-6 分)

无经费保障(0-1 分)




六、推进工作创新

(30 分)

课程建设创新

(10 分)

在自主课程开发、课程设计和考核等方面有所创新(0-10 分)

教学管理创新

(10 分)

在教师管理、学员管理等方面有所创新(0-10 分)

保障机制创新

(10 分)

在场地、经费和社会合作等方面有所创新(0-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