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团委:
为明确学生社团校院两级归属划分,促进我校学生社团良性发展,提高社团整体活力,校团委开展了东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归属认领工作,各学院根据自身特色和实际要求对部分社团进行了认领,未被学院认领的社团由校团委社团指导部统一管理,现将校管社团和院管社团的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
认领工作结束后,各学院(部)团委应当继续鼓励和引导社团的发展,并积极配合校团委社团指导部的管理、督导工作。具体需注意以下几点:
1.院(部)团委应专门设立社团指导部,与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校社联)相应的社团专员保持联系,及时完成校社联交办的各项工作。
2.如学院(部)拟成立新社团,须按照《东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经校社联审批同意后方可完成注册。
3.校社联每年年终举办社团分级评定活动,主要考评本学年社团开展的工作及活动情况,院管社团应积极参加校社联组织开展的专项活动,如社团学期注册、“百团大战”、社团骨干培训等,并在开展活动后提交相应活动材料(活动照片、新闻稿等),以此作为社团考核的依据。
4.社团归属划分后,原有学生社团指导教师保持不变,应继续履行自身职责,指导社团的发展。
5.归属认领结束后,各学院(部)团委仍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对社团进行认领。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认领表》并与校团委社团指导部部长沟通。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归属认领结果.docx
联系人:王婧竹
电 话:85098526
(校团委、校学生社团联合会)